6800亿美元订单背后的阴影:困于口头指示与“奴隶合同”的中小协作企业
韩国建设业海外订单累计达6800亿美元,但在巨大的增长规模背后,中小协作企业正面临着大型建设公司不公平合同及法律保护缺失的生存危机。
韩国建设业的海外订单累计金额达6,800亿美元,约合680万亿韩元。从1960年代开始的海外建设热潮曾是克服国内经济低迷的增长动力,但在其巨大的外在增长背后,隐藏着大型建设公司与中小协作企业之间不平等的结构。根据KBS纪录片视频显示,在海外现场活动的中小协作企业因原承包商的不公平合同以及法律保护的缺失,正面临枯竭的危机。
"只用口头指示,款项却未结算"... 口头指示与不公平合同的实态
在海外建设现场,频繁发生代替书面合同而使用口头指示追加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拒绝支付或推迟支付费用的案例。参与沙特阿拉伯火力发电厂建设现场的SM综合开发的案例便是代表。视频中的出演者作为三星物产的协作企业进行了电气管道工程,但声称在工程过程中由于先行工序的延迟,导致人力和设备投入增加。在此过程中,三星物产方面仅对追加作业下达了口头指示,且在没有进行明确费用结算协商的情况下便推进了工程。
协作企业方面为了承担亏损请求了收据处理,但作为原承包商的三星物产以无法信任明细为由,仅支付了部分费用。特别是就在工程完工前仅2周时,三星物产通知了解约,并在此过程中收回了约24亿韩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协作企业要求支付约100亿韩元的追加工程款,但原承包商方面反而持认为协作企业应承担其造成的损失的立场。对此,协作企业相关人员表达了绝望的心情,称:“那简直是让我们去死。”
另一家企业Jeongpung Development同样在工程中途放弃后,20个月未能收到款项,据推算未结算金额超过190亿韩元。根据视频中出现的合同内容,追加工程费用的计算权限集中在原承包商手中,且因工程延迟导致的费用负担也被设计为由协作企业承担,这种结构难以避免被批评为事实上的“奴隶合同”。
仅因是海外当地法人... 国内《分包法》的“盲点”
中小协作企业难以抵抗此类不公平合同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保护网的缺失。国内《分包法》原则上保护国内企业之间的交易。然而,在海外建设现场的情况下,由于合同主体多为海外当地法人,从而产生了无法受到国内《分包法》适用的盲点。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为了防止海外建设现场的不公平交易,制定了《建设分包标准合同》并建议进行书面签发和实报实销,但这仅是没有任何强制性的建议事项。
实际上,尽管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出了三星物产与协作企业之间的合同属于不公平合同,但由于合同当事人是以海外法人的资格签署的合同,因此表明了难以通过国内《分包法》实施法律制裁的局限性。这种法律空白成为了中小企业即便忍受不利条件,为了承接下一个工程也不得不接受冤枉合同的结构性原因。
甚至拿到了直接支付同意书... 责任错位与推卸责任
围绕款项支付的责任推卸问题也非常严重。参与马来西亚工程现场的分包商KNHI与CJ建设的协作企业WGL签订了合同,但目前仍未收到约18亿韩元的工程款。KNHI方面表示,原承包商CJ建设曾表示会直接支付款项并要求签署“直接支付同意书”,但最终CJ建设并未支付款项。CJ建设方面表现出因无法联系到中间企业WGL而难以支付的立场,而WGL方面则表示因未收到CJ建设的款项而无法进行结算,呈现出互相推卸责任的态势。
虽然根据国内《分包法》,存在可以强制原承包商向分包商直接支付款项的规定,但这同样取决于该企业被分类为“制造业”还是“建设业”而决定是否适用。若被分类为建设业,则难以行使法律强制力,因此未收到款项的协作企业在法律纠纷中也正面临着束手无策、走向枯竭的危机。
结论:制度完善与法律修订的紧迫性
海外建设市场的规模正在扩大,但其增长成果无法传递到中小协作企业的原因,在于不公平的合同惯例以及监管这些行为的法律机制不健全。在以签署透明的书面合同和迅速解决纠纷为核心的法律修订案滞留在国会期间,海外现场的中小企业仍处于法律盲点中,面临着“款项未结算”这一生存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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